重回九零带着青梅读大学第402章 志同道合
所谓“Quill Corp. v. North Dakota”事件是美国法律史上的重要事件。
这事从1967年开始。
当时美国还是一个以实体店购物为主的国家。
那时如果你想买一件不在本地商店销售的商品可以翻阅一本厚厚的邮购目录然后写信或打电话给一家远在千里的公司订购。
就在这一年一家名为 National Bellas Hess的邮购公司和北达科他州打了一场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
北达科他州政府的意思是你们公司卖东西给我们的居民就得帮我代收销售税。
National Bellas Hess公司反驳说我在你们州连一张办公桌都没有没有店员没有仓库我凭什么要遵守你们那儿的税法? 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一想觉得这公司说得有道理。
于是他们立下了一个规矩。
一个州只能要求在本州有“实体存在”的公司代收销售税。
这条规则像一道护身符保护了所有邮购公司让它们可以无忧无虑地把商品卖到全国任何一个角落而无需理会当地复杂的税法。
这个规则维持了二十多年。
时间到了八十年代末。
邮购业务越来越发达北达科他州看着本地的商店在苦苦挣扎因为它们必须收取销售税而外地的邮购公司却不用。
这就导致本州的税收流失严重。
州政府决定是时候挑战一下这个旧规则了。
他们选中了一个目标:Quill公司。
这是一家主营办公设备、家具和耗材的邮购巨头生意做得很大却同样在北达科他州没有任何“实体存在”。
北达科他州向Quill公司发出了通知要求他们必须为销往本州的商品代收销售税。
Quill公司的律师理所当然地搬出了1967年的护身符表示根据最高法院的先例己方没这个义务。
北达科他州政府早有准备表示Quill公司通过大量的广告、电话线和邮寄目录已经和本州居民建立了深刻的联系。
这本身就是一种“存在”! 于是双方的对峙从州法院一路升级最终再次摆在了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面前。
此时已经是1992年也就是前年。
对于此案件最高法院面临一个艰难的选择。
一方面Quill公司系统性地在北达科他州做生意从中获利让它遵守当地的税法是完全合理的。
另一方面如果全美州、县、市上千个税务区都能要求任何一家邮购公司代收税款那会是什么景象? 一家公司必须学习和遵守成千上万套不同的、随时在变的税法。
这将对州际商业造成毁灭性的、不必要的负担。
那么。
是坚守25年前的旧规则维持商业的稳定? 还是拥抱新时代承认旧规则已经过时? 最终法官们做出了一个精妙绝伦甚至有些“精神分裂”的判决—— 北达科他州政府从道理上讲你们向Quill征税是合理的。
但是为了保护全国商业不被繁琐的税务压垮我们不允许你这么做! 也就是说。
北达科他州政府再一次输了官司。
来自1967年的规则即——州政府只能向在本州有“实体存在”的企业征税得以延续。
“当然知道。
” 听到陈长河的问题后贝索斯几乎是立刻回答:“这起事件的核心是判定州政府不能强制要求那些在本州没有实体存在的邮购公司代收销售税。
这为跨州的邮购业务扫清了一个巨大的税务障碍。
” 他精准地概括了案例的核心。
“没错。
” 陈长河轻轻点头:“您不觉得这个判例所确立的法规优势如果应用到正在兴起的互联网上将会产生十分巨大的能量吗?” 他不再卖关子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构想:“想象一下一个建立在互联网上的、没有物理边界限制的巨型商店。
它利用‘Quill’案带来的税收优势可以以更低的成本向全国、甚至全世界的消费者提供海量的商品。
书籍、音乐专辑、录像带乃至一切可以邮寄的商品。
它拥有传统实体店无法比拟的品类齐全度和价格优势并且一天24小时永不关门。
” 陈长河的声音带着一种描绘未来的热忱:“我认为线上零售绝不仅仅是邮购的简单电子化它将是一个全新的、潜力无限、前景广阔的行业它将重塑人们的购物习惯甚至改变商业世界的格局!” 说话的同时他也在观察着贝索斯。
看着贝索斯眼中越来越亮的光芒他知道自己的话已经击中了对方内心可能早已存在的某种想法。
于是他顺势提出了自己的邀请:“贝索斯先生我正有意邀请合适的合伙人创办这样一家基于互联网的零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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